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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 发布时间:2018-10-12 09:50:26 浏览次数:4845

2016年2月,国务院正式出台首个国家级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再次将中医药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台阶。《规划纲要》中最受瞩目的莫过于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的规定,即“对举办中医诊所的,将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等等,这意味着,长期以来掣肘中医诊所发展的高门槛降低。

《规划纲要》指出,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对举办中医诊所的,将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这意味着,开办中医诊所将从许可管理,改为备案制。

 不仅如此,《规划纲要》还指出,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也就是说,只要取得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中医药方面有一技之长,就可以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在一些偏远、西部地区,医疗资源薄弱,医疗人才缺乏,一些具有‘家传秘诀’、拥有一定的中医药技能的人员,在他们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允许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这对于补充基层医疗资源非常重要。

开办中医诊所的门槛放低,这对于那些长期想开中医诊所而受困于政策规定的基层医生来说确实是福音。《规划纲要》的出台将会为发展壮大中医队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如今,国家强化顶层设计,开办中医诊所将从许可管理,改为备案制,给中医诊所“亮绿灯”。这对于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有了合法的中医诊疗平台,有了自己心仪的“单位”,让他们能名正言顺地放开手脚发挥自己的技术专长,为广大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